问题:
我们公司收到贵总局商标局的发文编号:撤三20180000066410CSTG的通知,经我们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无查询到撤三申请人:优姿寇精油有限责任公司,请问贵商标局对于无合法公司主体的撤三申请,我们公司是否还要进行答辩。
回答:
建议您提交答辩材料。
问答日期: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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