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之前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发现一件事情,就是引证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但是引证商标的注册人,三年前已经注销,引证商标通过自留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和另外一家公司(两家公司法人代表同一人)办理了转让和续展手续。请问使用这样无效的主体资格文件和公章,办理的转让有效吗?我们改怎么主张这给商标无效,通过无效宣告吗?
回答:
请您提供准备的商标注册号以便查实。
问答日期: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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