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商标从业者:
现在商标局的发票都是默认邮寄到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但公司实际营业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同,现在询问下来是每个月发票都要等退信后再由公司写说明再重新寄到新的地址,请问是否可以写一次说明以后发票和文书都统一邮寄到新的地址呢?原来那种操作模式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本着为民着想,简化操作流程,感谢!
回答:
暂行政策为寄往营业执照地址;你的建议已经收到,我们会予以考虑,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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