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分页菲肯彩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被商标抢注恶意投诉,恳请援助文第3页共5页 对李波的商标囤积行为,作为公司,我们坚信国家为商标改革发展付出的努力;作为党员,我坚信党依法治国的理念。我们绝不妥协,绝不向恶势力低头,我们坚信黑暗是短暂的,正义终会得到伸张。 在国家首例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认定职业商标抢注人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件 《判赔七十万,诚实信用原则奏响商标抢注恶意投诉的休止符》后文章引用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网络版,我们公司颇受鼓励,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我们公司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8月15日提起对李波第15707003号JCPAL商标的无效宣告,于2017年5月3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经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5月8日庭审,周丽婷庭长及合议庭支持我方观点,认定李波囤积商标行为成立,并撤销商标委就李波第15707003号JCPAL商标的裁定2017京73行初3160号;2019年2月27日,国家商标局正式发文撤销李波第15707003号JCPAL商标。详见附件1及附件2 截至2019年3月17日,李波及其胞姐李芳以及其所注册或持股的公司依然囤积本属于我们公司的以下商标并不断滋扰我们公司正常经营 第九类JCPAL商标申请第36663992号 申请人李波;申请时间2019年3月6日;该商标申请为商标委撤消其原有第15707003号JCPAL商标后的再次申请,意图为利用程序上的时间窗口,再次补充申请。 第十八类JCPAL商标第14524006号申请人李波;申请时间2014年5月12日;该商标我们公司已提起无效宣告及撤三的申请。 第三十五类JCPAL商标第26456695号 申请人李芳系李波胞姐;申请时间2017年9月18日。该商标我们公司已提起异议,并将进行诉讼。 第十七类JCPAL商标第11559707号原申请人李波;现商标持有人郧县腾宇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时间2012年9月28日;该商标我们公司提起异议,被商标委驳回,2014年尚未成立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因此我们公司没有其他途径取回商标。李波在商标异议后,将商标转让给郧县腾宇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章 李波及其胞姐李芳及其关联公司情况 李波,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湖北省郧县原种场镇西茶亭村4组8号 李芳,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湖北省郧县原种场镇西茶亭村1组143号 杭州隽全集科技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杭州智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3号3幢3楼335室, 原股东为李波,李芳 郧县腾宇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郧县城关镇东岭街人民居委会一组东岭街172号,172幢
回答:
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您可将相关说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以便我们查证处理,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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