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加15日。驳回复审同时做商标分割申请,分割申请时间跟驳回复审相同吗?还是按照分割申请书上标注时间进行。
回答:
以分割申请书为准。
问答日期:
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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