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我们今天收到了20份商标更正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我们未按时附送有误证明文件原件。可是我们是2018年9
时间:2023-11-2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今天收到了20份商标更正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我们未按时附送有误证明文件原件。可是我们是2018年9月4日在网上提交更正申请后的第三天,即2018年9月6号就向商标局邮寄了需要重新制作的证书(20份变更证明原件),EMS快递号为1040385971829,快递物流信息也显示已经被商标局收文处签收。我们的上述操作完全符合商标局关于更正申请的要求,但现在商标局直接给我们不予受理,我们认为完全不合理,而且我们寄给商标局的原件也找不回来了,没有办法向申请人交待。请问这种情况,商标局可以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20件商标的申请号分别为:     4564002,4564031,5925828,9437363,9437385,9437386,9437387,9437388,9667090,10994294,10994295,10994296,10994297,10994298,10994299,13609519,15412815,13746770,15412816,15412817,

回答:

请联系国家商标局书审科010-63218500-5-1-0.

问答日期:

2019-03-22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