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代理人在驳回复审环节因在先引证障碍被转让给申请人并且在先引证商标因驳回复审失败无效等相关证据是否需要代理人在已经过证据材料3个月的补充期,继续提交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感谢赐教
回答:
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9181询问。
问答日期: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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