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国家商标局各级商标从业者: 我是一个刚刚注册的小微微企业,今天早上刚刚收到去年10月份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的文书,其理由有理有据,我心悦诚服;但不可理喻的是早在此一个周前开始,我就收到北京市各个商标代理公司的电话,我注册的商标已经被驳回,希望可以与其合作的云云推销话术。我这个当事人没有收到的信息,代理行有优先权?还是因为他们都生在皇城下可以先知先觉?或者说商标局有内鬼,可以里应外合做头黄牛?不明白其中的奥秘。真诚希望有关商标从业者出面澄清,以正视听。 我理解的商标本是商品在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的某种形式的标志,便于工商机关更好规范与管理市场经济的有力手段,其资源也并不是无限的,更有优劣之分,特别是那些朗朗上口的词汇、典故。可是目前数量巨大已经注册的商标却是某些根本没有商品经营资格的个人甚至已经倒闭破产多年的企业所持有,这些人专业抢注商标,高价转卖,以此为生而已,我认为这不符合商标的原始意义。建议商标局甚至工商总局可以根据商标持有人在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或者其他有效时间内,是否取得相应的合法经营资格与经营机构来确定是否继续持有,这样可以整合大量优质商标资源滕让给那些为国民经济建设挥汗如流的经营机构。这只是我个人建议,若有不恰之处,还望海涵。
回答:
以国家商标局发放的通知文件为准,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您的建议我们已经收到,上年度,国家商标局在审查和异议环节累计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约10万件,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多措并举推动商标审查效率和质量双提升,从严从快打击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行为,同时也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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