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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移转的,商标注册人已经终止的,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证明有权利继受相应的商标权.
时间:2023-11-18    访问量:0

问题:

申请移转的,商标注册人已经终止的,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证明有权利继受相应的商标权.根据这一条规定,请问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怎么写?烦请发一个样板做参考,感谢!

回答:

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问答日期: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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