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从业者您好,请问现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以及撤销复审的审查时间是多久?
回答:
复审业务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9181询问。撤三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国家商标局应当在收到撤三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措并举加快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实施进程,实现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8个月。
问答日期: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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