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异议答辩、不予注册复审的意见,由答辩人自己办理,不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那么所提交的资料,是不是就是答辩正文书、答辩通知书、答辩人主体资格及证据。
回答:
异议答辩是;不予注册复审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9181询问。
问答日期: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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