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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昨天收到一件部分驳回,注册号是33721428,商标名称是哈滨交联HA BIN JIA
时间:2023-11-06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昨天收到一件部分驳回,注册号是33721428,商标名称是哈滨交联HA BIN JIAO LIAN,商标局引证的商标是另外一个申请人于2018年09月10日申请的33422464号哈交联商标,目前这个商标在做驳回复审,有一个问题是,我们对哈滨交联电缆享有在先权利,享有在先权利的商标是2012年拿到注册证的,为什么在后申请的商标会被驳回?在收到驳回后我们不断给商标局打电话,可以从未打进去 请商标局尽快予以回复,万分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您觉得确有问题,可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工作人员将查证处理。

问答日期:

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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