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 我是黑龙江哈尔滨的个体工商户,我在2018年申请了一个商标,楠茗韵香,30类和35类,35168013是30类注册号,35161385是35类注册号,当时找的代理机构公司,北京盛凡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办的,前几日代理公司告诉我说我的35类被部分驳回,驳回原因是商标局审核人员主观判定和其它商标近似,一个是茗香银韵和茗香茶韵,在我找过很多有这方面知识的人看来和我的商标都不近似或重复,商标局又为何主管判断呢,还是商标局有些官员和代理公司有些见不得人的关系或事情,还请商标局酌情处理一下,然后代理公司说需要分割或者复审,分割费用是500元,复审费用是2000元,代理公司说是商标局要收的钱,我想问国家三令五申的说不要 吃拿卡要 那么想在商标局怎么想,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市民 我认为商标局是很廉政的 希望商标局帮帮我解决此事 不要让那些人玷污了商标局的声誉 本人说的每字每句都非常属实 还请商标局斟酌处理此事
回答:
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1、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2、对于国家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请及时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一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评审案件进行裁定;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根据收费标准,每件驳回复审收取750元官费。
问答日期:
2019-04-23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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