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申请人写错字 已接收受理通知书 申请号为:37314828、37328871、36936047 ,申请人正确为(申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请商标局下发修改文件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请自行提交更正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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