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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工作者大人,我们公司在2018年10月11日申请商标,在2018年11月2日进行了营业范围变更,增加了:知
时间:2023-11-02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工作者大人,我们公司在2018年10月11日申请商标,在2018年11月2日进行了营业范围变更,增加了:知识产权代理,2019年在商标局进行了代理机构备案。但现在告诉我,我2018年10月11日申请的商标违反商标法,代理机构不能申请其他类别的商标。算了不写了!写了也没啥用!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问答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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