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是陕西秦商经济发展研究院的负责人,我们注册的第十六类《秦商年鉴》商标已经取得国家商标局商标证书。在注册的1605分类中的十个子项中,被驳回了书籍等项,现在有人故意以《秦商年鉴》书籍的名义对我们进行了侵权,已在二审中。我们注册的范围是期刊杂志等,对方借口他们是书籍。我想问类似群组,使用相同名称,是否构成了侵权?
回答:
侵权问题请询问工商管理或市场监管部门。
问答日期:
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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