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商号申请的商标,进行转让,结果商标局下发了一个不予受理通知书,是代理公司办理的,可以退规费吗?发文编号:TMZR20190000124666ZRBL01,金华这边现在无纸化办公,取消了证明类文件。加上个体工商户注销不需要清算报告,商标局一定要我们提供清算报告,不是为难我们吗?请商标局明确答复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感谢!
回答:
不予受理申请会退费。请您提供准确的商标注册号以便为您解答。
问答日期: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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