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于2019.4.1提交第12389918号商标转让申请,转让人公司已经破产清算,提交该转让时已经提交清算报告和法院裁定。为何还会以转让人未按照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主体资格证明予以不予受理。原主题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执照已经归还工商局,还需要提交何证明文件,请告知,不要再留商标局询问电话商标局书审科63218500转5转1,永远是摆设,打不通,感谢。
回答:
该转让程序已恢复,请您耐心等待审查。
问答日期:
2019-05-13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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