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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三月份我们通过网上提交了两个商标的转让申请,后均被驳回不予受理。驳回原因是:未能按规定提交能够
时间:2023-10-27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三月份我们通过网上提交了两个商标的转让申请,后均被驳回不予受理。驳回原因是:未能按规定提交能够证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不予受理通知书只告知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却并未告知是否可以提交补充材料?以及如何申请复议及复议流程?而且未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拨打商标局总机电话无数遍想要询问如何处理,但始终都无法接通。 我们对于你们局的这种工作方式表示强烈的不满,可以说商标局的电话是我们碰到过的最难打的电话。希望你们能够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回答:

不能补交材料,复议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9181询问。

问答日期: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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