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我方申请注册商标名称:明州锅勺面,申请编号:32136290,现已被驳回,发文编号:TMZC3213
时间:2023-10-24    访问量:0

问题:

我方申请注册商标名称:明州锅勺面,申请编号:32136290,现已被驳回,发文编号:TMZC32136290BFBH0,理由是:明州 2字与其他商标近似,也就是说5个字里面仅有2个字近似也是要被驳回的。但我方看了一下商标局引证的近似商标:明州府、明州书局、明州书城、明州、明州花园等,近似程度都明显高于我方 明州锅勺面,何故这些商标都能成功注册,而我方的却被驳回,实在不解,请予以解释,感谢!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您可及时提交复审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5-17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