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申请注册商标名称:明州锅勺面,申请编号:32136290,现已被驳回,发文编号:TMZC3213
时间:2023-10-24 访问量:0
问题:
我方申请注册商标名称:明州锅勺面,申请编号:32136290,现已被驳回,发文编号:TMZC32136290BFBH0,理由是:明州 2字与其他商标近似,也就是说5个字里面仅有2个字近似也是要被驳回的。但我方看了一下商标局引证的近似商标:明州府、明州书局、明州书城、明州、明州花园等,近似程度都明显高于我方 明州锅勺面,何故这些商标都能成功注册,而我方的却被驳回,实在不解,请予以解释,感谢!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您可及时提交复审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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