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 申请指南: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注册申请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24 信息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公告中描述的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而我于2019年6月3日在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现场询问得到的答复是 自然人的受让人,只要是经营范围中没有商标代理,任意类别都可以申请转让,并举例说,如果是卖水果的个体户,也可以申请受让拿到一个服装类别的商标。 请问这个情况以哪种政策为准?是以网页上2018年的公告为准,还是以我在广州中心现场询问的答复为准? 如果按照2018年上面的公告来的话,我的案例是,我想受让的商标的商品服务项目,不在我目前的个体户执照经营范围内,如果我需要更新增加经营范围更新营营业执照,又会遇到一个新问题。工商商事登记系统的经营范围的表述不一定有上面这些文字的商品和服务,这种情况要如何来符合这个规定?还是说只要有符合大分类的商品,就可以申请受让此大类的任意商标服务项目保护?
回答:
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栏目(发布时间:2018-11-14 10:14 )查询具体要求,受让人为自然人的,经营范围不做限制。
问答日期: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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