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申请的第4906021号商标之前有人提出撤销三年连续不使用的申请,我们公司已经进行答辨并已成功,最近又收到对方提出撤销商标复审的通知,请问,我们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之前答辨提交过的证据还需要再交一次吗?有没有询问电话,请及时回复,感谢!
回答:
复审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9181询问。
问答日期: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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