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日提交10件商标注册申请,因失误错将营山天星粤康药业有限公司填成了营山天星奥康药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1 访问量:0
问题:
5.13日提交10件商标注册申请,因失误错将营山天星粤康药业有限公司填成了营山天星奥康药业有限公司,目前7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当时立马联系审核部门,多次打电话终于打通 ,审核部门经核实确实错了,但告知无法修改,让我联系技术部,技术部电话一直打不通,同一申请人 同一时间提交的申请,为什么下的结果不一致,审核的标准是什么呢?网上提交资料也附带上传了营业执照,也是为了让审核老师核对信息,现在因为失误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不能因为填写一个错字就让申请人再次花钱进行更正,并且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部门,还请麻烦商标从业者安排相关部门更改一下申请人名称,已受理的商标申请号为:38149514 38128270 38137785,万分感谢,另外还请审核部门仔细一些,毕竟他们更专业,感谢商标从业者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建议您及时提交更正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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