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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在第24类(申请号:35787256)、27类(申请号:3579046
时间:2023-10-0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在第24类(申请号:35787256)、27类(申请号:35790467)分别申请注册了魔维世家MV及图商标,今天却收到了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意外地发现引证商标(申请号为:35781174、35784213)从文字到图形与我们公司的商标一模一样,而我们公司的商标在很早以前的2008年12月12日在第24类就注册过(注册号:7110528),所以引证商标存在很明显的恶意抢注行为!请问我们除了提交使用证据外,可否投诉或举报这种恶意抢注我们公司商标的行为?还请商标局严查此事,严厉打击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的非法行为,给我们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回答:

请按要求提供使用证据,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处理即可。

问答日期: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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