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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改制合并共有商标两个申请人合并成一家单位,单位名称也改了,现在办理转让,网上申请上面需要填写转让人
时间:2023-09-26    访问量:0

问题:

因改制合并共有商标两个申请人合并成一家单位,单位名称也改了,现在办理转让,网上申请上面需要填写转让人的信息,如转让人统一信用代码 执照 委托书,现在转让人公章和执照均已不存在,请问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回答:

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您询问的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

问答日期: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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