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上月中旬提交了2件国内商标申请,月初接到其中一件商标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因是申请人的电子提交信息与提交材料不符,经查证却是将申请人的抬头信息南昌误写成了江西;随后重新对两件商标进行了提交,问题是另一件是否会同样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未不予受理,那么因为已经重新提交的缘故,不会再进行更正申请,请问如果受理了,能否用正确主体信息予以撤回,如不撤回是否会对重新申请的商标造成近似阻碍,望得到回复,由感谢意
回答:
请您提供详细的商标注册号以便为您解答。
问答日期: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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