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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我们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申请注册第30类第32526338号李先生商标,
时间:2023-09-24    访问量:0

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我们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申请注册第30类第32526338号李先生商标,经过商标局的审查,公告于2019年1月6日发布的第1630期《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和2019年4月6日的第1642期《商标注册公告(一)》上,并且于2019年5月20日核发了《商标注册证》。此后我们公司与他人通过协商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并于2019年6月10日依法提交商标许可使用备案申请,且已被商标局受理。 我们公司本以为该商标已是我们公司拥有的合法有效商标,可是2019年6月底通过查询商标局网站商标流程发现,该商标已被他人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由于此后该无效宣告又显示无效宣告补正、受理等环节信息,故我们公司一直在等待商标局的正式下发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及无效宣告申请文件。我们公司认为,由于我们公司已收到商标注册证,且一直未见有撤销公告,并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只能是针对已被依法授予商标权的商标才可以提出的程序,所以我们公司第32526338号李先生商标在未被正式宣告无效前,均为依法受保护的注册商标,所以一直在进行相应的商标使用、宣传、推广等工作。 但令我们公司十分不解的是,2019年8月5日我们公司再次检索时发现,该商标流程上又出现了一个商标异议环节,且该商标异议申请经过补正后也被商标局受理并发答辩通知书。并且该程序此前我们公司多次检索均未发现。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异议是对在商标初审公告期限内的商标提出的程序,且一旦提出商标异议并被受理,意味着被异议商标在未最终裁定注册有效前,不具有商标权。商标异议与商标无效宣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程序,针对的商标也是不同状态下的商标,绝不可能同一个商标同时即被提出商标异议又被提出商标无效宣告。 故此,我们公司特询问商标局: 一、我们公司第32526338号商标现在的法律状态到底是什么? 二、经查,针对该商标的商标异议与无效宣告均已受理,我们公司应对哪份申请做出答辩? 三、我们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备案目前进展如何?是否可以备案?如不能备案,理由是什么?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由于时间紧迫,请商标局尽快予以回复为盼! 此致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济南实现梦想企业管理询问有限公司

回答:

1、现在,您询问的商标公告显示第32526338号商标注册证,2019年8月20日第1660期无效公告,且刊登在第1642期商标注册证公告的信息无效。2、建议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反映情况。

问答日期: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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