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武汉大信智和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2017年9月1日我的客户委托我们公司注册了
时间:2023-09-23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 我是武汉大信智和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2017年9月1日我的客户委托我们公司注册了商标逆爱注册号为26196090商标,因为跟同一天申请的别人公司的商标撞车注册号为:26184522,商标局于2018年7月13日给我们公司发了一个补证明通知,我们公司于7月24日提交了使用证明快递到了商标局,这个商标从提交到现在已经快过去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出任何结果 请给于回复,感谢 另外申请号为 33957016逆爱之名的商标应该跟我申请的逆爱商标应该是近似商标 应该他是通过不了的 怎么他通过了 还出了专属期限,麻烦给一个回复
回答:
1、两件商标均处于审核中。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问答日期: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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