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代理机构收到第35280596到审查意见答复(电子回文补正)。登入商标申请系统后,找到回文按步骤进入回文补正,由于此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针对《管理规则》进行补正,在商标声明集体证明商标管理规则处提示请填写,但是不管如何操作,都无法填入管理规则,我们也打电话商标局询问台,让我们等,但是补正时间等不起。请问这份电子回文补正如何操作?
回答:
请打电话到网上申请技术询问服务010-63218500-3-1-0人工沟通解决.
问答日期: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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