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下,关于商标转让移转网申问题。转让方已经注销,怎样提供转让方材料?网申转让方是必填项目
时间:2023-09-17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下,关于商标转让移转网申问题。转让方已经注销,怎样提供转让方材料?网申转让方是必填项目,但是注销了之后,营业执照、公章这些都已经没有了,再让提供委托书,营业执照,这个不大现实吧?是不是以后做转让移转,都只能走邮寄纸件申请呢?
回答:
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您询问的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
问答日期: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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