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商标局目前存在一个流程问题。有的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提出商标异议且已受理,初审公告期
时间:2023-09-17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商标局目前存在一个流程问题。有的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提出商标异议且已受理,初审公告期满后,也会发布注册公告,这明显和商标法是相悖的。我们公司遇到很多类似情况,比如近期的第33275921号窗友卝商标,初审公告期2019年2月13日至5月13日我们公司作为第4732578号窗友商标的在先权利人,在5月10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网商标状态流程中可以查看到),但商标局依然发布第1647期注册公告,载明该第33275921号窗友卝商标已注册,既然在初审公告期内已经被异议,在异议决定下达之前,就不应该先发布注册公告。导致我们公司在实际维权工作中遇到困难,还请商标局及时更正这类错误。尽快发布第33275921号窗友卝商标的注册公告无效的公告。
回答:
商标注册公告是系统预先排版的,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之后系统将自动排版注册公告,等异议受理后,系统将自动重新刊登无效公告来弥补,无效原因为“商标异议”。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在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重新公告。
问答日期: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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