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在8月12日当天下了个补正回文,上面的补正项:写的是1、申请人对此回文的说明2、转让人主体证明中文3、受让人主体证明中文4、转让身份证证明中文5、受让人身份证证明中文6、有关说明文件这几个然后这边按照补正项进行回文提交了,结果在当天发文也下了个同一个商标事务的补正,这上面就清楚的写明需要转让人的身份证签字,受让人的主体资格盖章,问题是回文已经上交了,现在这个样子应该怎么弄?麻烦详细回复一下,感谢商标号:31353043
回答:
请按照要求重新提交即可。
问答日期: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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