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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法人代表是我,后来公司注销了,注销公司的时候,把商标这事情给遗忘了,当时
时间:2023-09-14    访问量:0

问题:

我原来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法人代表是我,后来公司注销了,注销公司的时候,把商标这事情给遗忘了,当时对商标也未做任何处理。过了4年后,我自己注册了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的名字还是用以前跟朋友合伙时候的公司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公司注销满3年后,原来的公司名字还是可以重新使用)。这时候我想注册商标,才想起这个公司的名字已经注册过商标。我想询问几个问题? 1、原来公司注册的商标,我现在公司还能使用吗? 2、如果不能使用,原来公司的商标我应该怎么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是直接提交申请商标注册就可以吗?

回答:

1、如您询问的商标仍处于有效状态,您可以直接办理移转。2、重新提交申请,由审查员重新审查。

问答日期: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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