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在2018年10月29日对第 7372059号商标提出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截止今天已经快11个月了,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目前为止该商标审查时间已超过一个半月,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延长的通知,为什么还没有下发审查结果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处于审核阶段,请您耐心等待流程。
问答日期: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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