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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5446391,申请人为自然人,商标证上申请人身份证最后一位是0,但实际应为9,现该商标提交
时间:2023-09-07    访问量:0

问题:

注册号:5446391,申请人为自然人,商标证上申请人身份证最后一位是0,但实际应为9,现该商标提交续展后,收到补正通知,上面说: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与商标局档案中登记注册人身份证号码不符,如属于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请补办变更申请。但该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并未发生变更,只是申请时报错了,现在该怎么做,若商标若需变更名义,具体需要什么变更证明?是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还是其他?若开证明,内容该写什么,请具体解答一下,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请提交更正申请即可。

问答日期: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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