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第34123855号商标被驳回了,驳回的引证商标是吕建勇的第26261509号,
时间:2023-09-04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 我的第34123855号商标被驳回了,驳回的引证商标是吕建勇的第26261509号,而他的这枚商标还在异议期,但网上查询的结果却是专用权期限 2019年04月14日 至 2029年04月13日,很明显这枚商标的状态显示有错误,怎么还能做为引证商标使用哪?再者我的第26890259号商标于2018年07月20日已经进入初审公告期的,比他的还早6个月那,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处理哪? 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国家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问答日期: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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