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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代理了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时间是2018年9月17日,不予受理通知
时间:2023-09-03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代理了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时间是2018年9月17日,不予受理通知书是2019年3月14日。申请受理号33550984在官网上已经查不到。目前我们一直没有收到退费。还请回复!

回答:

符合退款情形的申请件,系统自动获取指令,款项将于30个工作日左右退回至原支付账户(具体退款到账时间根据持卡人卡种、发卡银行处理时间而定)。

问答日期: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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