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我的商标为共有商标(三人共有),目前有一个共有人已注销,现在商标到期要办理续展,该如何操作?是直接办
时间:2023-08-30    访问量:0

问题:

我的商标为共有商标(三人共有),目前有一个共有人已注销,现在商标到期要办理续展,该如何操作?是直接办理续展,还是要将三人共有的商标转为两人共有?如果转让,已注销的企业已没有公章,如果办理续展,已注销的共有人委托书盖不了公章,那么我们该如何操作?望老师指导,感谢!

回答:

无法直接续展,需先办理转让。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您询问的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

问答日期:

2019-09-24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