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提交了一份续展申请,商标号268494,续展申请号20160000116140。该商标注册时间早,当时商标类别为14类,因此在续展申请中将类别填写为14类。实际因商品项目分类调整,该商标的类别已调整为9类。所以我们公司收到了关于这份续展申请的续展补正通知书,要求是申请人填写的商标类别和我局档案中登记的不符,请办理更正申请。想问一下,更正申请是指针对该商标的类别做更正商标申请吗?但是现在商标局档案中已经是9类,我们仍需做一份更正申请,从14类更正到9类吗?还是不需要做更正申请,只需要我们在补正通知书后写一份情况说明,说明这个情况就可以了呢?又或是两者同时进行?关于这份20160000116140续展申请我们已经收到三次补正通知了,通知都是一样的。前两次我们是采取了在补正通知书后写了情况说明,并提交了新的续展材料的方式补正。希望能帮忙详细解答这个问题,明确指出我们应该做什么。商标局所有电话都打不通,如需我们电话询问,请务必告知可以打通的电话,感谢!
回答:
您询问的商标为第9类,需保持一致。无需重新提交续展申请,请在补正通知书指定的“补正说明”处写明即可。
问答日期:
2019-09-24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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