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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工作者您好!我们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以公对公方式误将一笔款项支付给贵单位的711141018260
时间:2023-08-27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我们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以公对公方式误将一笔款项支付给贵单位的7111410182600018867账号,开户行为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350元整。又于2019年9月19日以顺丰快递(单号263416705330)向商标局财务递交了证据材料,拨打财务电话一直未接通。想问一下这笔款项何时退回。 我们公司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长江中路支行,帐  号 为37150198814100000454。 感谢!

回答:

该款项已于10月14日退回。

问答日期: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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