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注册的一个商标,去年到期了。现在想重新使用,应该怎么办理?是要重新注册吗?注册费用多少?
时间:2023-08-27 访问量:0
问题:
我2008年注册的一个商标,去年到期了。现在想重新使用,应该怎么办理?是要重新注册吗?注册费用多少?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如有需要,请重新提交新申请即可。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问答日期: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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