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4671067该商标2019年03月29日被别人提出撤三连续三年不使用,2019年05月27日提供使用证据发文,2019年6月10号收到答辩通知书,7月31号已递交撤三答辩使用证据材料,目前没有结果,但是官网又显示2019年09月04日又有人递交撤三了,请问还要再次答辩嘛?如果有人不断恶意递交撤三,那我们是否要一直答辩?
回答:
需要逐次答辩。
问答日期: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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