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通过网上服务系统申请商标转让的,经审查,所填写的受让人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需要通过网上系统改正。商标局要求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补正。请问在哪里操作,是重新再申请一遍转让么。
回答:
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对国家商标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补正文件、说明或修正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的,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按要求提交回文,无需重新提交转让商标申请。。
问答日期: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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