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8月初收到第7815676号商标的转让证明,其中地址有错误,已于8.6寄回要求予以改正(EMS单号:1083516055733)。请问何时能够收到改正后的证明。另外网上的纠错申请也提交了多次,请问何时能够改正?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原转让商标申请书中地址与转让证明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
问答日期: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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