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老师,您好!公司注销后将公司所有的第20427570、20427612号递交了转让申请,近期收到了审查员下发的补正通知书,要求对以下文件进行补正: 1、清算组备案证明文件(简易注销的为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问:清算组备案证明文件是否为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在递交转让申请时已经附送。 2、工商局存档的注销登记时所附清算报告,证明未明示处分商标权; 问:清算报告在办理公司注销时已经上交工商局,未留有存档,请问如何获取? 3、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问:如何获取投资人名单?能否再当地的商事登记网上截图上传?全体投资人就是全体清算组成员,在递交转让申请时已经附上全体清算组成员身份证 4、全体投资人及清算组成员签字的确认未曾在清算中处分过有关商标并愿意为此保证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声明; 5、全体投资人签字的同意转让书面文件。 问:该以什么格式出具?在递交转让申请时已经按模板上传了同意转让证明,同时在转让人章戳处有公司盖章和全体清算组成员签名。 6、另转让人已注销,代理委托书中加盖印章已失效,相关委托也无效力,请补充提交有效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问:如果不仅能以商标权人的名义委托,那该以谁的名义进行委托?
回答:
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变更转让续展部门010-63218500-5-5人工沟通。
问答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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