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标多类商标,现在还是必须整体转让吗?就不能分类转让,重新生成一个商标号?没有跨类别近似不就可以了。
回答:
必须一并转让。
问答日期:
2019-10-30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