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单位于2018年12月提交的第31075052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材料,至今已将近十一个月,但贵网站上从2019年5月更新评审分案之后,一直没有其他更新,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至今我方未收到任何书面文件,烦请核实,感激不尽!
回答:
评审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9181询问。
问答日期: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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