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收到发文编号为TMZC38582403SCYJ01和TMZC38591706SCYJ01的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商标申请号为38582403和38591706,收文为电子收文,那经张玉明本人同意将其姓名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授权证明文件是线下提交商标局处理还是直接在网上申请服务系统中电子回文?
回答:
网上申请服务系统回文即可。
问答日期: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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