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我在2005年02月24日申请的餐饮类商标(商标号:4513104),已经续费了,有效期到2028年。由于被人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现在我在打官司,已经二审了。我在2018年5月25日重新注册的这个商标名字,为什么被驳回了,一模一样的商标啊,做了复审也失败了,为什么同一个商标不能在有效期内再一次注册呢。
盼回复。。
回答:
该平台暂时无法解答审查标准问题。如对审查结论有异议,您可以纸质来函方式将问题反馈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
问答日期: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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