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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以公对公方式误将一笔款项支付给贵单位的7111410182600
时间:2023-08-03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以公对公方式误将一笔款项支付给贵单位的7111410182600018867账号,开户行为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整。想问一下这笔款项如何申请退回?如果向商标局财务递交退款申请材料应该包括哪些文件?拨打财务电话一直未接通。     感谢!

回答:

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财务010-63218500-6-2人工沟通。

问答日期: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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